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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风吟

  • 日本,村上春树,林少华 译

译者序

《且听风吟》是村上春树的第一部作品,即处女作,不长,译成中文不到七万字。然而正是这七万字让村上从默默无闻的爵士乐酒吧小老板成了赫赫有名的大作家,因此无论村上本人还是读者和评论家都很看重这部小说。2001 年 8 月,村上应笔者的要求以《远游的房间》为题给中国读者写了一封信,信中这样谈到《且听风吟》(以下简称《风》)的诞生:

说起来十分不可思议,三十岁之前我没有想过自己会写小说。还是大学生时结的婚,那以来一直劳作,整日忙于生计,几乎没有写字。借钱经营一家小店,用以维持生活。也没什么野心,说起高兴事,无非每天听听音乐、空闲时候看看书罢了。我、妻、加一只猫,一起心平气和地度日。

一天,我动了写小说的念头。何以动这样的念头已经不清楚了,总之想写点什么。于是去文具店买来自来水笔和原稿纸(当时连自来水笔也没有)。深夜工作完后,一个人坐在厨房餐桌旁写小说(类似小说的东西)。也就是说,独自以不熟练的手势一点一点做我自己的“房间”。那时我没有写伟大小说的打算(没以为写得出),也没有写让人感动的东西的愿望。我只是想在那里建造一个能使自己心怀释然的住起来舒服的房间 —— 为了救助自己。同时想道,但愿也能成为使别人心怀释然的住起来舒服的场所。这样,我写了《且听风吟》这部不长的小说,并成了小说家。

进一步具体说来,《风》虽然发表是在 1979 年,但写的是 1978 年村上 29 岁的时候。自 1974 年开酒吧以来,也是因为想尽快还债的关系,村上一直起早贪晚,忙得不亦乐乎。但那年闲得不行 —— 按村上的说法,大凡开店总会遇上一段低谷 —— 时间多得不知如何打发,于是他去神宫球场(家就在球场旁边)看棒球。那天风和日丽,从中午开始他就歪在外场喝着啤酒看一场开幕赛。他喜欢的是益力多(YAKULT)队。第一局下半场,这支队里一位名叫希尔顿的来自美国的球员一下子把球击去左场 —— 就好像击在了他的脑袋上,让他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写小说!至于二者有什么关联,村上也不晓得。反正那天他喜欢的球队碰巧获胜了,而他碰巧冒出写小说的念头,并且写出了获奖了 —— 获得了日本有名的纯文学杂志《群像》设立的“新人奖”。

获这个奖其实也有偶然性。《风》从四月写到夏日,期间他在准备参加征文活动。因为不知如何应征,就去住处附近一家书店翻阅文学刊物,正好看到《群像》要求征文的长度在二百页稿纸(每页四百字)左右,而他一开始就根本没打算写短篇,于是根据《群像》的要求,以二百页左右把握长度。“就《且听风吟》这部小说来说,我自己也有很多东西不明白。总之这里边写的大部分都是 极为下意识 地冒出来的。几乎没有算计怎么写,不曾有总体构思什么,反正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一路写了下来。这么说或许过于夸张,感觉上就像‘自动记录’似的。在这个意义上,或许是 —— 结果如何另当别论 —— 很有福气的作品。”尽管如此,他还是返工了一次,二百页全部写完后撕掉扔了,又从头写了二百页。重写时只用了原来的故事梗概,其他无论比喻还是什么,再 不采取现实主义手法,只管随心所欲或者说开玩笑似的写下去。写着写着,他觉得“全身的筋肉开始舒展自如”,有了得心应手之感。每天夜里在厨房餐桌边喝啤酒边写,顶多写一个小时,但“很开心”。第二次写完,直接寄给了《群像》编辑部,结果获奖了。“老实说,我没以为会通过。我只是因为想写才写的,写出来的东西放在手上也没用,心想寄出去再说吧。所以复印都没有复印。”

获奖当然让村上高兴和庆幸。而且五名评审委员是以全票通过的,给的评语也饶有兴味,下面引用两段看一下。评委之一、著名作家吉行淳之介这样写道:

爽净轻快的感觉下有一双内向的眼,而主人公又很快将这样的眼转向外界,显得那般漫不经心(nonchalant)。能把这点不令人生厌地传达出来,可谓出手不凡。不过,我觉得那不仅仅是技艺,也有作者强调的品性融入其间,对此我予以好评。叫“鼠”的那个少年,归根结蒂想必是主人公(作者)的分身,却大体写得像是另一个人,从中亦可见其手腕。每一行都没多费笔墨,但每一行都有微妙的意趣。此人生死攸关的分界,在于重心是否转移到“技走”上面。

另一位评委、文学评论家丸谷才一指出《风》的风格深受库特·冯尼格特(Kurt Vonnegut)和理查德·布罗提根(Richard Brantigan)等当代美国作家的影响,认为小说是学习美国作家的成功范例,而因其才华,在借鉴的同时也保持了个人特色。丸谷才一接着称赞道:

这方面的处理方式有一种或许应该称之为 日本式抒情 那样的情调。当然,说是作者个性的表现也未尝不可。如果发挥得好,这种以 日本式抒情涂布的美国风味小说 不久很可能成为这位作家的独创。

总之才华甚是了得。尤其出色的是小说的流势竟全无滞重拖沓之处。二十九岁的青年写出这样的作品,说明当今日本的文学趣味开始出现大的变化。这位新人的登场固然是一个事件,但给人以强烈印象的,恐怕是来自其背后(我估计)存在的文学趣味的变革。

村上春树的风格就是典型的东西结合 -- 日本文化与美国文化的结合。

应该说,这两位评委是很有先见之明的,村上日后的发展程度不同地为其提供了佐证。总之,《风》的获奖使村上的人生风帆彻底改变了航向。“假如落选,那以后恐怕就不会写了。倒是说不清楚,但不先获个奖就难以写下去这一面我想是有的。”小说获奖着实让村上周围的人吃了一惊,与其说是刮目相看,莫如说难以置信,因为大家都认为那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小说,甚至有人当面说他获奖是阴差阳错,也有人劝他适可而止别再写下去,好好开酒吧算了。村上当然没听,幸亏没听。哪个国家都不缺少开酒吧的生意人,缺少的是能够提供新颖文学文本的作家。不管怎么说,作家、文学家永远是一个民族的骄傲,是一个民族心灵花园的导游及其自证性(identity)的代言人

那么,这部小说作为文学文本的新颖之处表现在哪里呢?显而易见,主要表现在它的文体或者说 语言风格:简洁明快,爽净直白,节奏短促,切换快捷。如《风》第一节所说的,“没有任何添枝加叶之处”,简直像“一览表”。小说当然是用日语写的,却又不像日语,不像传统的日本文学作品,或者说日语味儿很淡,这点同川端康成和三岛由纪夫等人比较一下就清楚了。村上认为 日本小说过于利用“日语性”,以致“自我表现这一行为同日语的特质结合得太深了,没了界线”,而这对他来说实在过于沉重(heavy)。也正因如此,他原来几乎没有当小说家的念头,没以为可以用日语写出小说。“说老实话,写这个的时候我不知怎么写才好。起始用现实主义大致写了一遍,同一故事梗概同一模式,但文体是用既成文体或者说普通小说文体写的。写完一读,实在太差了,觉得该是哪里出了毛病……所以索性推倒重来,开始按自己的喜好写。先用英语写一点点,再翻译过来。结果觉得很顺手,那以后就一直用这种文体。”换言之,《风》的文体一开始乃不得已而为之,尝到甜头后才开始刻意经营 —— “别人怎么看待我是不大清楚,但如今想来,我觉得自己是将贴裹在语言周身的各种赘物冲洗干净……洗去汗斑冲掉污垢,使其一丝不挂,然后再排列好、抛出去”。他又说将语言洗净后加以组合是他的一个出发点,“我想我是有能力从这里出发组合得更好的,尽管那是非常不完全的、原初性的东西”。日本文学评论界虽然对村上作品议论纷纭,褒贬不一,但对于其文体的看法大体一致,认为有创新性,近乎透明,了无阻翳,可谓开一代新风,甚至认为其文体的新颖意味着 他对世界理解的新颖,并非语言的新颖(关井光男)。

村上春树的语言风格没有川端康成或者三岛由纪夫的日语感,反而有一些欧美感,但是这种欧美感又明显是描摹出来的,有点像一个旅居作家的文字。

《风》还有一个新颖之处或者特点,那就是 距离感。可以认为,这部小说一共四十节,最重要的是开篇第一节,这一节点出了村上小说的主要特色,点出了其基本走向和几乎所有的可能性。村上自己也谈到这一点,他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说,《风》尽管作为小说还很稚嫩,回头读起来让自己觉得脸上发热,但其中毕竟大体提示了他想采用的风格(style)、方向和结构(structure)等等。“所谓处女作在原理上大概便是这么一种东西,有时自己都为之吃惊……另外,关于这部小说我记得最清楚的一点,就是 自己想说的几乎全部写在第一节那几页里面了。”而其中写的最多的就是“距离”。村上借 虚拟的美国作家哈特费尔德 之口这样说道:“从事写文章这一作业,首先要确认自己同周遭事物之间的距离,所需要的不是感性,而是尺度。”随后又提起一次:“我们要力图认识的对象和实际认识的对象之间,总是横陈着一道深渊,无论用怎样长的尺都无法完全测量其深度。”由此可见,村上创作之初就对距离或尺度异常执着,后来发展成了其文学世界一以贯之的整体特色之一。哈佛大学教授杰·鲁宾在他的专著《倾听村上春树 —— 村上春树的艺术世界》(Haruki Murakami and Music of Words,冯涛译,上海译文出版社)也把这点看在眼里:“村上春树了不起的成就在于对一个平凡的头脑观照世界的神秘和距离有所感悟。”也正因为村上如此 看重距离、尺度而并不看重感性,所以当别人特别关注其作品的感性,认为他是感性至上主义的时候,他感到非常不快。

所以说村上春树是一个冷静审视世界,和世界保持一定距离,同时解构一切的作家?现在还不好下定论,可能我还需要多看多读。

那么,距离感具体表现在哪里呢?主要表现在对 语言和对人 两个方面。首先看他同语言之间的距离。一般认为,以往的日本小说,语言和作家基本捆在一起,作家即语言,语言即作家。语言在作家这个大抽屉里挤得满满的,无论拿出哪一个都带有作家的体温、汗味和喘息,看得读者透不过气翻不过身。但村上不是这样,一如大约最早研究村上的日本文学评论家川本三郎所指出的,村上即使对他使用的语言也采取一种不介入姿态,在自己同语言之间设置开阔地间,保持适当距离。在这个意义上,村上不是将语言视为自身的血肉或心声,而是当成与己无关的独立存在。说得极端些,不是用语言表现自己,而是用语言表现语言。而他像隔岸观火一样看着由语言自身叠积成的小说这一建筑物,甚至对语言同自己的距离采取一种玩世不恭的游戏态度。不过,按村上自己的说法,至少在《风》这部处女作中他并非刻意这样做的。之所以出现距离感,“说到底那是因为尽管我身上有想写什么的欲望,却又没什么东西可写的缘故。这也不想写,那也不想写,如此一来二去,题材就一个也没剩下——虽说不是剥洋葱皮——总之不知道写什么合适,于是心想那么就随意排列语言好了,看它们到底能表现什么。”结果竟成就了他文体的一大特色。话又说回来,随意为之的文字往往发自内在的天性,而天性无疑最为恒久和稳定,所以这种距离感成为村上始终一贯的文体特色也并不奇怪。

1

“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

写文章的时候会感受到无法“十全十美”的绝望感,不过这并不是“彻头彻尾”的。当然,我们在读村上的时候,没有必要字斟句酌,不求甚解也许效果更好。

2

故事从一九七〇年八月八日开始,结束于十八天后,即同年的八月二十六日。

没啥意思,单独成节,强调重点,一种写法。

3

整个夏天,我和鼠走火入魔一般喝光了足以灌满二十五米长的游泳池的巨量啤酒,丢下的花生壳足以按五厘米的厚度铺满杰氏酒吧的所有地板。否则简直熬不过这个无聊的夏天。

这种写法用来描写夏天的无聊太有意思了。

杰氏酒吧的柜台上方,挂着一幅被烟熏得变了色的版画。实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我便不厌其烦地盯着那幅画,一盯就是几个钟头。那俨然用来进行罗夏测验的图案,活像两只同我对坐的绿毛猴在相互传递两个漏完了气的网球。

罗夏测验:瑞士精神病医生罗夏发明的一种性格测验方法。用左右对称的墨迹图版让受测验者回答所看到的为何物,据以判断其性格特征。

4

我同鼠初次相见,是三年前的春天。那年我们刚进大学,两人都醉到了相当得了的程度。清晨四点多,我们一起坐进鼠那辆涂着黑漆的菲亚特 600 型小汽车,至于由于什么碰到一起的,我实在记不得了。大概有一位我俩共同的朋友吧。

总之我们喝得烂醉,时速仪的指针指在八十公里上。我们锐不可当地冲破公园的围墙,压倒盆栽杜鹃,气势汹汹地朝着石柱一头撞去。而我们居然丝毫无损,实在只能说是万幸。

我很好奇村上的大学是怎么过的,一定非常有趣。

5

这一节里面鼠的故事很有趣,不羁,但是却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连结。

6

“我拼命往岛上游,胳膊都差点儿累断了,难受得真以为活不成了。所以我好几次这样寻思:说不定是我错你对。我如此拼死拼活地挣扎,而你却干脆一动不动地只是在海上漂浮。这是为什么呢?”

7

医生的家位于看得见大海的高坡地段。刚在阳光朗朗的客厅沙发上坐下,一位举止不俗的中年妇女便端来冰镇橘汁和两个甜甜圈。我小心地 —— 以免砂糖粒落在膝部 —— 吃了半个甜甜圈,喝光了橘汁。

人是不能压抑自己的本性的,人是需要阅读各种书籍打开心灵的窗户的。

我感到被人愚弄了,无可奈何地点点头。

哈哈哈,没想到这么简单,我更渴求的是一种“无意义”。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十四岁那年春天我突然犹如河堤决口说了起来。说什么倒已全不记得,总之我就像要把十四年的空白全部填满似的一连说了三个月。到七月中旬说完时,发起四十度高烧,三天没有上学。烧退之后,我终于成了既不口讷又不饶舌的普通平常的少年。

8

大概因为喉咙干渴,睁开眼睛时还不到早晨六点。在别人家里醒来,我总有一种感觉,就好像给人把别的灵魂硬是塞进别的躯体里似的。我勉强从狭窄的床上爬起身,走到门旁的简易洗涤槽,像马一样一口气喝了好几杯水,又折身上床。

这种感受谁都有过,但是村上写的贴切。

9

10

看到这里,我只能说:很燥热的感觉。没有年代性,只有充斥着整本书的荷尔蒙。

11

非常有趣,不至于讨厌,能让我继续看下去。

17

我一连花了三天时间查她的电话号码——那个借给我“沙滩男孩”唱片的女孩。

凸显出我的百无聊赖。

22

“那,岂非毫无意义了?”

“意义?”

“牙齿都被敲掉的意义啊!”

“没有。”我说。

一切都没有意义,而我在追逐意义。

时光流得着实太快。

23

以前,我曾想以人存在的理由为主题写一部短篇小说。小说终归没有完成,而我在那段时间里由于连续不断地就人存在的理由进行思考,结果染上了一种怪癖:凡事非换算成数值不可。我在这种冲动的驱使下整整生活了八个月之久。乘电车时先数乘客的人数,数楼梯的级数,一有时间就测量脉搏跳动的次数。据当时的记录,一九六九年八月十五日至翌年四月三日之间,我听课三百五十八次,性交五十四次,吸烟六千九百二十一支。

所有人都曾有过的迷茫时刻。

27

我做了个噩梦。

我成了一只硕大的黑鸟,在森林上空向西飞去,而且身负重伤,羽毛上沾着块块发黑的血迹。西天有一块不吉祥的黑云遮天盖地,四周飘荡着隐隐雨腥。

许久没做梦了。由于时隔太久,我花了好半天才意识到这是梦。

我从床上翻身下来,拧开淋浴喷头冲去全身讨厌的汗腻,接着用烤面包片和苹果汁对付了早餐。由于烟和啤酒的关系,喉头竟有一股被旧棉花整个堵塞的感觉。把餐具扔进洗涤槽之后,我挑出一套橄榄绿布料西装,一件最大限度地熨烫工整的衬衣和一条黑针织领带,抱着它们坐在客厅的空调机前。

电视里新闻播音员自以为是地断言今天将达到本夏季最高温度。我关掉电视,走进隔壁哥哥的房间,从庞大的书山里找出几本书,歪在客厅沙发里读起来。

我观看了五分钟,随后转身上车,放倒车座的靠背,闭目合眼,茫然听着海涛声和其间夹杂的击球声,听了好一会儿。柔和的南风送来海水的馨香和柏油路面的焦味,使得我想起往昔的夏日。女孩肌体的温存,过时的摇滚乐,刚刚洗过的无袖衫,在游泳池更衣室吸烟时的甘美,稍纵即逝的预感——一幕幕永无休止的甜蜜的夏日之梦。而在某一年的夏天(何时来着?),那梦便一去杳然,再也不曾光临。

28

我杂乱地谈着一切,试图证明我曾经活过。

29

“喂,你说鼠怎么了?”

“这个 —— 我也莫名其妙。莫不是因为夏天快要完了?”

39

如果有人问:幸福吗?我只能回答:或许。因为所谓理想到头来就是这么回事。

羡慕这种心态和生活。

那位左手只有四个手指的女孩,我再未见过。冬天我回来时,她已辞去唱片店的工作,宿舍也退了,在人的洪流与时间的长河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最直观的感受是:这是对青春岁月的深深追忆,村上的语言自然不用说,极具开创性,事实上也很好读,大量的作家名、没听过的摇滚乐队和歌曲,以及和女孩之间的那些直白的对话,没头没尾,但是很有趣。小说中的“我”似乎在一切无意义中寻找有意义,彼时的“我”对世界的一切刚刚开始建立认知,同时过了最初的那股新鲜劲,开始解构与陷入虚无之中,这期间青春散发的激情却源源不断的一直都在。有的时候我不禁在想:什么才是所谓的“有意义”?也许这本《且听风吟》不适合那些一直循规蹈矩的人,它散发出的强烈的青春气息,充满了些许反抗意味,但却饱含着生活热情,不仅仅是要去做那些没有意义的事情,更是要执着地赋予他们意义,或许就是青春本身的自由和美好。此时 21 岁的我,羡慕于书中的那种对于生活的感受力,对于这种青春活力的向往应该是人的天性吧,无论对错。译者序中提到的“距离感”我似乎没有太能够感受到,但是我知道一点,那就是一看这个文字,我就会说:啊,这就是村上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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